- 等待審議 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」草案
立法重點包含訂定「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」、提供租稅優惠鼓勵閒置住宅出租、發展租賃住宅「代管」及「包租」專業服務制度及專業管理人員證照制度等。如立法通過,內政部將研訂(修)12項配套子法,讓租屋成為安穩居住的好選擇。
內政部指出,影響民眾居住權益的另一關鍵,是整體居住環境的品質及安全,因此,內政部審慎推動都更3法,首先,立法院2017年4月25日已三讀通過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」,透過稅捐減免、資金保證及獎勵容積與建蔽率等政策誘因,加速改善危險建築的潛在威脅。
接著,研訂「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」草案,已送行政院審查中,將成立專責行政法人強化社宅推動及公辦都更量能。
最後,修正「都市更新條例」,從「增強都更信任」、「連結都市計畫」、「精進爭議處理」、「簡明都更程序」、「強化政府主導」、「協助更新整合」、「擴大金融參與」、「保障民眾權益」8大面向全面檢討,改善實務上所遭遇的難題,加速都市更新的推行。